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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采购联络组成员名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8-1-14 10:59:55 投稿:政府采购办 来源:恩施州财政局 阅读:

州直各部门(单位):

     根据州人民政府同意下发的《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规定》(恩施州财采发[2006]322号)第五款要求:“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政府采购联络组,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每个大的部门联络组成员3-5名,小单位2-3名。主要职责: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宣传、培训及解释工作,协助政府采购预算编制,按时报送政府采购月计划,组织单位询价采购业务,负责项目招投标联系,参与组织本单位采购货物验收,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有关手续”。请州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规定于本月25日前将政府采购联络组成员报州政府采购办公室(州财政局207室),凡未报联络组成员名单的不予下达2008年政府采购计划。

附:联络组成员名单表

 

OO八年一月八日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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